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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十三项要求中,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企业类别和等级的不同对人员的要求和数量也是不等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一)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质的企业应取得由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取得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和桥梁、隧道、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港口与海岸、通航、通航建筑物、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取得由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和水工金属结构制造与安装、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取得由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取得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取得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相关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应取得由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同时满足企业所有资质的要求,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安管人员”原则上按以下数量配备:
1、主要负责人(A证):总承包2-4人,专业承包、劳务企业2—3人。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企业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2、项目负责人(B证):至少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该企业资质对建造师人数的要求。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可见我站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低配备要求表格
以上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企业人员的要求,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依法准备材料向建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才可以开展施工工作。想了解更多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讯信息,可以咨询汉风科技,我公司办理经验丰富、团队专业